关于做好2025年申报 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基本信息摸底工作的通知
各院部、各部门:
为做好2025年全校教职工专业技术职称的评审工作,经研究决定,近期将开展2025年申报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基本信息摸底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职称评审依据
依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5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25〕04号)、《关于印发镇江市高等专科学校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镇高专﹝2024﹞30号)开展职称评审工作。
二、申报对象
2025年拟申报晋升、转评高校教师系列和其他各系列(含社会化评审和以考代评等)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
三、报送材料要求
1.申请中级以上职称人员须按要求认真填报《2025年职称申报摸底信息简表》(见附件2或附件3,所有职称条件以职称文件为准)、《镇江高专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情况考核汇总表》(附件5),资历(任职年限)截止时间为 2024年 12月 31 日,业绩成果、论文、学历(学位)等截止时间为 2025年3 月 31 日。请申报人员仔细阅读职称评审政策文件上的要求,勿直接提交往年已经填过的旧版简表。
2.本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申请初定助级职称、博士学位申请初定中级职称的人员,填写《初定职称摸底信息表》(附件4)。
3.根据江苏省职称文件要求,申报职称人员均需签署个人承诺书(见附件6),对申报材料真实性进行承诺,承诺不实的,一经查实,依规依纪依法处理。
三、报送材料时间
以各院部和部门为单位汇总上报《初定职称摸底信息表》《2025年职称申报摸底信息简表》(电子版),《初定职称呈报表》《个人承诺书》《镇江高专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情况考核汇总表》须由院部初审并加盖公章,于5月6日(周二)下午16:30前通过办公平台发给人事处丁晔(请勿通过其他通讯软件发送,逾期不得补报),纸质版交至正则楼317室。
请各院部、各部门及时传达,按要求将该项工作落实到人、部署到位。
特此通知
镇江高专人事处 2025年04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