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政策

关于开展2025年岗位晋级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部)、各部门:

为进一步适应学校发展目标,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深化内涵建设,提高广大教师的积极性,经学校研究,决定集中开展2025年空缺岗位的晋级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全校事业编制,聘用在专业技术岗位五级岗以下的人员。

二、基本原则

1.拟晋级岗位有空缺;

2.个人符合岗位晋级条件,晋级条件详见《镇江市高等专科学校专业技术岗位晋级与管理实施细则》(镇高专﹝2016﹞121号);

3.打分考核项目起止时间:现聘职称起聘时间至2025年9月30日;

4.计算工龄、职龄、校龄等年限的截止时间:2025年9月30日。

三、工作安排

1.提交第一阶段申请材料:6月23日前,符合晋级条件的申报人员向所在学院(部)、部门提交晋级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申报材料所属期为现聘职称起聘时间至2025年6月23日。

2.学院(部)、部门初核:6月24日-29日,所在学院(部)、部门集中审核申请人材料原件的真实性,确认后在复印件上盖章。

3.提交材料:6月30日上午11:00前,各学院(部)、部门集中提交审核完成的申请材料复印件,逾期不予受理。

4.第一阶段材料审核、评分:7月-9月,各职能部门开展第一阶段审核、评分。

5.提交补充材料:10月13日前,符合条件的申报人员补充提交2025年6月24日-9月30日期间取得的成果,经所在学院(部)、部门审核确认、盖章后集中提交,逾期不予受理。

6.第二阶段材料审核、评分:10月-11月,各职能部门对补充材料开展第二阶段审核。

7.评审结果公示及审批:12月底前完成评审,评审结果报校长办公会,公示后报上级部门审批。

联系人:蒋洁、王彦宇,地址:校本部正则楼315室,电话:88962149、88962241。

镇江高专人事处

2025年6月17日

附件1:《镇江市高等专科学校专业技术岗位晋级与管理实施细则》(点击下载)
附件2-1:教师专业技术岗位业绩申报表(点击下载)
附件2-2:辅导员专业技术岗位业绩申报表(点击下载)
附件2-3:其他专业技术岗位业绩申报表(点击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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