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人事处
外聘兼职教师是高职高专教师队伍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聘好和管理好外聘兼职教师队伍,充分利用外聘兼职教师的人才优势、智力优势,对提高我校的教育教学质量,形成一支结构合理、素质好、水平高、能力强的专兼结合的师资队伍具有重要意义。根据我校的办学特点,制订如下管理办法。
一、外聘兼职教师的任职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教育事业,能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有事业心和责任感。
2、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专业对口,具有所承担课程的教学业务能力和学科水平;在本专业领域具有一定影响的教师、专业技术人员或具有技师、高级工等以上技术等级的能工巧匠。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协作意识,有严谨的治学态度,能服从学校的管理及规定,认真履行职责,有足够的精力投入其承担的教学工作。
二、外聘兼职教师的岗位职责
1、严格执行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认真钻研教材,认真备课,把握好课程进度,掌握好重点和难点,合理安排面授、辅导、实践等环节,完成学校安排的教学任务。
2、了解高职高专实用型人才的培养目标,把握高职高专的教学特点,在教学过程中注重学生的实践运用能力培养,着重提高学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3、加强与学生的沟通,及时将学生的学习情况及出现的问题向所在系部报告,提出建议。
4、按要求参加学校组织的教研活动和培训,积极开展教学研究,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5、按课程要求布置、批改、评讲作业,指导学生自主学习。根据需要参加有关课程的命题、阅卷和指导毕业设计、答辩等工作。
三、外聘兼职教师的聘任办法
1、外聘兼职教师要根据课程性质和归属,由有关系部负责物色有关人选,可采用推荐和公开招聘的方式。
2、外聘兼职教师名单确定后,有关系部报校人事处备案,备案材料包括:(1)学历证明复印件;(2)职称资格证书复印件;(3)《镇江高专外聘兼职教师登记表》(一式二份,一份留系部,一份交校人事处备案)。
3、校人事处负责办理聘任手续,签订聘任协议,发放外聘兼职教师聘书。
四、外聘兼职教师的管理办法
1、人事处建立外聘兼职教师业务档案及外聘兼职教师师资库。
2、为提高专业教学质量,各专业的专业课和实践课必须保证20%以上的课时聘请校外企业及社会上实践经验丰富的名师、专家、高级专业技术人员或技师、能工巧匠等作为我校的外聘兼职教师。
3、各系(部)根据本部门师资、校内双肩挑人员、退休师资及下学期课务情况,在每学期结束前2周制定本部门外聘及兼职教师计划报教务处审核。
4、各系(部)根据审核后的计划按照基本条件聘请外聘及兼职教师,优先考虑具有双师素质的专家、教授。
5、聘用部门负责对外聘兼职教师进行日常管理。聘用部门应向所聘兼职教师介绍学校学科建设和专业建设、教学和教学管理的特点,明确其承担的教学任务及教学要求,并提供有关资料和必要的工作条件。
6、对已聘任的外聘及兼职教师编入相应的教研室,外聘及兼职教师应参加部分教研活动。各教研室应严格按照教学计划,对外聘及兼职教师提出授课要求。
7、为帮助外聘及兼职教师尽快适应我校的教学要求,所属系(部)应积极向外聘及兼职教师提供帮助:
(1)介绍任课专业的发展方向、特色、专业建设情况;
(2)提供教学计划、教学大纲、教材及其它教学辅助材料;
(3)明确学校在备课、授课、辅导答疑、作业批改、考试命题、实践教学等各个教学环节的基本要求和规定。
8、学校、教务处、各系(部)对外聘及兼职教师的教学质量进行监控和检查,考评结果要同外聘及兼职教师本人见面,并将考评结果作为是否续聘的依据。外聘及兼职教师发生教学事故,按学校有关教学管理条例处理。
9、外聘及兼职教师的课时酬金由各系(部)按照其职称和实际授课时数统计报教务处汇总、查验并交人事处审核,审核通过后交财务处统一发放。各系(部)办公室人员负责外聘及兼职教师兼课酬金的领取、发放工作。
10、外聘及兼职教师酬金标准根据物价和周边学校酬金标准等因素制定,需调整时,由教务处提出,人事处依据实际情况另行制定标准,并报校长办公会议批准后执行。
五、外聘及兼职教师的考核
(一)对外聘及兼职教师进行考核是学校整体教师队伍考核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对外聘及兼职教师的考核主要采取同行测评、学生评教的办法定期进行。各系(部)要通过各种方式经常对外聘及兼职教师进行了解和考核并详细记录,建立外聘及兼职教师业务档案。
(二)对外聘及兼职教师的考核内容包括教师行为规范、业务能力、教学态度(纪律与工作规范执行情况)、责任感、教学效果等方面。
具体有:
1、有无良好的职业道德,能否遵守教师行为规范;
2、能否坚持认真备课,授课态度、授课水平和教学质量、教学效果如何;
3、能否认真执行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和统一的教学进度,能否按学校的教学要求进行授课或承担教学资源建设任务,能否按要求进行导学、助学;
4、能否认真组织教学,因材施教,教书育人,为人师表,以身作则;
5、能否按要求参加必要的培训和教研活动;
6、能否遵守学校的各项教学和工作纪律、按时上下课、认真批改作业。
(三)考核结果的利用
经过考核,对课堂教学效果良好,教学质量高的外聘教师及兼职教师,在聘期结束后,学校将续聘。对于学生反映大,教学质量差的兼职教师,经系部和教务处评估,确认教学质量达不到要求者,学校将予以解聘。
六、其他
1、本办法由人事处负责解释。
2、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之前的相关规定停止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