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人事处
1. 每年年初,人事处人事科进行年度退休人员统计,针对即将退休人员查阅人事档案,进行人事信息核对。
2. 教职工到达退休年龄的前1个月,由人事处人事科将《到龄提醒》送至其所在学院、部门,由学院、部门通知其本人办理相关交接手续。
3. 教职工到达退休年龄的当月,由人事处人事科收取相关材料,并由人事处劳资科当月前往人社局办理退休审批手续。所需材料为:
①1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片1张,用于办理退休证;
②本人退休后联系方式。
4. 退休审批手续办结后的次月兑现退休工资(同时人事处人事科将退回相关材料的原件并发放退休证)。
人事处人事科联系电话:88962122
人事处劳资科联系电话:88962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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