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部门:
根据市编办《关于在全市开展机构编制核查工作的通知》(镇编办〔2012〕39号)等文件精神,为切实转变机关作风,强化服务意识,提高工作效率,精简机关和教辅人员,努力建设一支政治业务素质优良、结构优化、比例合理和精干高效的机关教辅与教学一线队伍,在首次岗位设置与聘任工作的基础上,根据发展形势和需要,学校研究决定,对有关部门(名单见附件1)开展定编、定岗、定职责和岗位聘任工作(简称“三定一聘”工作),进一步梳理机关、教辅等部门的岗位职能,理顺管理关系,调整机构设置,重新核定领导职数、人员编制和岗位职责。
为提高工作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行性,根据上级要求和学校工作部署,请各部门依据本条口的有关政策规定,按照精简高效、适度从紧、逐步到位的原则,实事求是、严肃认真地填写《镇江高专“三定一聘”工作申报表》,并于
此项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敏感程度高,各部门要加强领导,注重协调,积极作为,及时和高质量地完成相关工作。有关职能部门将按照学校要求,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和反馈,并将其结果纳入有关业绩考核内容。
附:1、开展“三定一聘”工作部门名单(详见办公系统)
2、镇江高专“三定一聘”工作申报表(详见办公系统)
镇江高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