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劳资科
(一)有效死亡证明(复印件)提交给校劳资科,由学校去上级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二)申办抚恤金及丧葬费的去世人员家属自行至我校相关部门办理清欠手续,如:债务关系等。
(三)抚恤金由人社审批通过后由学校提交市财政申请资金,资金到位后由学校通知家属领取,领取抚恤金及丧葬费时请携带家属本人身份证及领取人名下工商银行银行卡(如去世教职工配偶也已去世且有多位子女请同时提供所有子女签字的委托书委托其中一位前来领取)。
附上级管理部门(市人社局工资福利处)联系号码:853402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