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人事处
会上,教务处、实验实训中心、科技与产业处、督导室、人事处等职能部门对照认定条件,综合教师个人申报、系部初审和行业企业职业资格标准等情况,分别介绍了资格会审情况。按照《镇江高专关于加强“双师”素质师资队伍建设的若干实施意见》、《关于开展“双师”素质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规定,资格认定工作领导小组与会专家对200名申报人员进行了分类评议,有195名教师通过“双师”素质教师资格认定。
会议对加强我校“双师”素质师资队伍建设进行了研讨。与会人员一致认为,要实现学校新一轮又好又快科学发展、努力建成专业结构合理、办学特色鲜明、人才质量上乘、富有竞争力和吸引力的应用型高职院校,就必须坚定不移地强化质量内涵建设、深入实施“人才强校”战略、全面提升人才培养质量。教师质量决定教育教学质量,教师水平决定人才培养水平。要提高专业教学水平,培养高端技能型人才,就必须努力建设和拥有一支师德高尚、教育观念新、改革意识强、具有较高教学水平和较强实践能力、结构合理、专兼结合的“双师”素质专业教学团队。
一方面要求我们建立健全教师定期到行业企业实践制度,在行业企业建立一批专业教师实践基地,通过支持教师参与产学研结合、专业实践能力培训、到行业企业实践锻炼等措施,提高现有教师队伍的专业与科研能力、执教与社会服务水平,提升“双师”素质;另一方面要注重教师队伍的“双师”结构,加强专兼结合的专业教学团队建设。重视从生产、技术、管理和服务一线直接引进或柔性引进既有工作实践经验,又有扎实理论基础的高级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充实教师队伍,积极从行业、企业聘请经营管理专家、技术能手和能工巧匠担任兼职教师,逐步加大兼职教师的比例,逐步形成实践技能课程主要由具有高技能水平的兼职教师讲授和指导的机制。会议要求到本学年末,外聘兼职教师承担的专业课学时比例要达到25%以上;到《镇江高专师资队伍建设五年规划(2009年~2013年)》期末要达到30%以上。
会议还对完善“双师”素质师资队伍管理办法提出要求。“双师”素质建设工作一是要实施目标管理,充分利用职务(职称)、绩效工资、定岗定级、评优评先等激励机制,引导广大教师加强“双师”素质建设,积极参加“双师”素质教师资格认定,提高我校“双师”比例。二是要与系部的教学、实训、科研等工作紧密结合;三是要与教师职业成长和个人业务素质提升紧密结合。通过机制体制创新和政策引领,到《镇江高专师资队伍建设五年规划(2009年~2013年)》期末,全校各专业专任教师“双师”素质教师比例要达到70%以上,其中理工科系部要达到80%以上;到“十二五”期末各专业都要建成一支高水平、高素质的“双师”素质师资队伍,其中专任教师的“双师”素质比例要达到95%以上,校级以上重点专业专任教师的“双师”素质比例要达到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