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资格

关于2007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补充通知

发布:人事处    

  

关于2007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补充通知

 

各系部、各部门:

根据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报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材料的规范要求》的通知精神,现对我校申报教师资格认定材料作如下规范,请申报人及相关系部遵照执行。

一、申请人需提交的基本材料

    ⑴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2份;

    ⑵ 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⑶ 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提供最高学历和师范类本科学历证书,党校学历须有省教育厅印鉴,国外学历必须提供我国有关部门的学历认证证明。

⑷ 《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体格检查表》;

体检医院须在县级(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有效期一年。

⑸ 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可提供具有普通话测试站印鉴的有效成绩证明。

    ⑹《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

* 1年内教学任务书(由教务部门出具);

高校教师资格强调在编在岗,不面向社会。

⑻ 近期小2寸免冠半身正面照片3张(申请表及办证用,黑白、彩色均可);

  * ⑼ 师范类本科毕业的申请人需提供证明其本科师范类毕业生身份的学历证明(毕业证书上出现“师范”或“教育”字样);非师范教育类本科毕业的申请人,还需提供补修教育学、心理学课程合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或我省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 ⑽ 免普通话测试及教育教学能力测评的申请人,还需提供教授、副教授等教师系列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博士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以上要求同时提供原件和复印件的证明(证书)材料,由学校职能部门进行审查验证,凡检查没有问题的,由审核人在复印件上签名,并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职能部门的印章,原件退回申请人。

二、表格的填写要求

    (一)《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的填写

    1.封面及表格第一页由申请人填写,只能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要求字迹清晰、端正。

    ⑴ “工作单位”:填写任教高校的全称及所在院系,二级学院要填写学院名称,民办高校用括号注明;

    ⑵ “申请教师资格种类”:填写“高等学校教师资格”;

    ⑶ “出生日期”:××××年××月××日(必须与身份证一致);

    ⑷“毕业学校”和“所学专业”按毕业证书填写;

    ⑸“最高学位”:填写“博士”、“硕士”、“学士”或“无学位”;

    ⑹“最高学历”:填写“研究生”或“大学本科”;

    ⑺“现从事职业”:填写“高校教师”;

    ⑻ “申请任教学科(课程)”栏,只填一个学科,原则上应与其任教学科或所学专业相一致,且只能在苏教师〔20033号文附件“教师资格认定教学科名称一览表”中选择,若是“申请任教学科列表”中所没有学科,以相关或相近的学科代替,填写学科代码;

  * ⑼“本人简历”:从本人小学毕业后填起,先填写所有的学习经历,再填写工作经历。填写学习经历时注明学历层次(研究生、本科、大专等)及学习形式(如全日制、成人脱产、函授、电大、自考、业余、网络教育等);

    2.填写申请表的第二页第一栏至“教师资格认定专家审查委员会意见”一栏由学校和学校教师资格认定专家审查委员会填写。

    ⑴“思想品德鉴定意见”:措辞不作统一要求,要简明扼要,据实填写;

    ⑵“身体和健康状况”:填写“合格”;

  * ⑶“修教育学、心理学课程情况”:师范教育类本科毕业的填写“符合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特许条款”;非师范教育类本科毕业,已补修本科层次教育学、心理学课程并考试合格的填写“修学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课程,并合格”;

  * ⑷“普通话水平测试”:除填写测试等级(二级乙等以上)外,写上“合格”;符合免测条件的填写“免测”;

  * ⑸“教育教学能力测评结果”一栏的填写:以分数的形式反映测试结果,并由各高校负责测评的专业小组组长签名,符合免测条件的填写“免测”,盖上学校公章;

⑹“教师资格认定专家审查委员会审查意见”一栏的填写:高校组建的教师资格认定专家审查委员会对本校所有申请认定高校教师资格的人员(含师范和非师范教育类)进行考察,作出是否认定的结论,通过者填写:“经审查,符合条件,建议认定其教师资格”,并加盖学校教师资格认定专家审查委员会的印章及学校的公章;

3.第二页第七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意见”和第八栏“教师资格证书号码”由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填写认定意见。

4.备注栏可填写申请人过去取得的其他类别教师证及其号码。

    (二)《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的填写

要严格按照表中的说明要求填写,其中“鉴定单位(全称)”一栏要以学校或学校人事处的名义填写,其他栏目按表格要求填写。

    三、材料整理要求

  * 1.复印件规格:使用A4复印纸单面复印,身份证和普通话等级证书复印在同一张纸上;

  * 2.材料排放顺序:

    ⑴身份证和普通话等级证书复印件;

    ⑵学历证书复印件(本科以上学历人员,需同时提供最高学历和本科学历证书复印件);

  * ⑶一年内教学任务书,出具部门印章;

  * ⑷师范教育类本科毕业生提供的学业成绩登记表(包含有教育学、心理学合格成绩及教育教学实习成绩,并用红线勾出),非师范教育类本科毕业人员提供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或补修本科层次的教育学、心理学课程合格证书复印件,;

  * ⑸免普通话测试及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的申请人提供的教授、副教授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

    (6)《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

  * (7)《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体格检查表》(区县级、二级甲等以上的医院体检,要求医院有明确的体检结论);

  * 3.装订要求:以上材料按规定顺序排好后,在左上角平钉,并夹在两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的中间放入材料袋袋中。

注:带*的为新要求或有改动的要求

 

 

 

                                       人事处

                                   2007年4月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