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流程

遗属生活困难补助审批流程

  

(一)所需材料
1.
有效死亡证明(复印件);
2.
遗属户口簿(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
3.其它辅助
证明材料:

(1)如遗属是配偶请提供婚姻证明(结婚证复印件或婚姻登记、公安、档案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

(2)如遗属是国内大学在校生请提供就读证明(就读学校出具);

(3)遗属无收入证明(街道出具);

(4)如遗属属于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人员等特殊情况请提供相关有效证明。

4、遗属提供银行账户(工商银行卡号复印件,并在复印件上抄写一遍账号并签字确认)。
(二)办理程序
1.
单位填写《遗属生活困难补助呈报表》;
2.
学校审核同意加盖公章;
3.
市人事局工资福利与退休管理处审批。
(三)上级管理部门

市人事局工资福处,联系电话:853402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