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各部门:
根据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08年全省高校教师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苏教人〔2008〕16号 )和我校具体实际,我校2008年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将继续推进和完善教师和其他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制度,坚持择优推荐、严格评审程序、强化岗位聘任。为了使我校评聘工作更加公开、公平、公正,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继续强化申报专业与所从事岗位相一致的原则。现将我校2008年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我校2008年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将分为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3月中旬~4月底,高校教师系列、实验技术系列的高级职务任职资格推荐评审工作;专职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与教育管理研究系列的高、中级职务任职资格的推荐评审工作;其他系列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的推荐评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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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月28(周一),学校资格审查小组召开资格审查工作专题会议,根据申报人员已具备条件和民主评议等情况严格审核,确定上报评审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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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阶段:5月中旬~6月中旬,教师系列的中、初级职务的评审与初聘工作(具体工作时间安排学校将另行通知);其他系列的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推荐审核工作。
三、有关政策说明
1、根据江苏省教育厅有关精神,今年高职高专教师系列高级职称评审,仍按照2003年江苏省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公布的江苏省高校教授资格等条件(试行)执行。
2、申报人员职务评审费用,按江苏省教育厅有关规定和我校有关规定执行。
3、职称外语考试合格证分高、中级别在规定级别内长期有效,外语免考条件中增加“年龄满50周岁”。职称计算机信息技术应用能力考核合格证书不分高、中级别,长期有效。
4、教师(含实验)、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育管理研究等系列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的任职年限、最高学历(或学位)取得时间、论文论著公开发表出版时间、科研成果通过鉴定或完成的时间,均截止到
5、其他事宜,按省市文件执行。
镇江高等专科学校